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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雪之前(46)

作者:AyeAyeCaptain 时间:2025-03-09 19:37 标签:强强 西幻 群像 东方玄幻 史诗奇幻

  夏德里安:“加加林那和柳德米拉的关系已经人尽皆知,圣廷请加加林那参加庆典,明摆是默许,有圣廷的意见在先,各国都会客气得多。”
  “对了。”夏德里安说着想起一件事,有些戏谑地看向林连雀,“林老板。”
  林连雀:“怎地?”
  “和圣廷交涉的感觉如何?”夏德里安挑眉道,“纳尔齐斯的身份你也知道,有没有想过皈依神谕信仰?”
  “不太想。”林连雀实话实说,“广州的神我还信不过来呢。”
  艾西礼被他这句话勾起了兴趣,“广州有很多神吗?”
  “我们那的神数都数不过来。”林连雀跟他介绍,“举个例子,家里有灶神,有厕神,做生意的还会信财神,出海的人会信海神,除了神明还有四方精怪八方仙班,那可太热闹了,一本书都讲不完。”
  神谕信仰是一神信仰,信仰体系中只有一个全知全能的神,艾西礼难得听说这么热闹的神谱,又问:“远东是如何评选神的?”
  “我说出来别吓着你。”林连雀想了想,笑了,“在我们那儿,人也能成为神。”
  艾西礼:“什么意思?”
  “意思就是,神是人封的。”林连雀说,“比如功臣名将,或者在地方上有大贡献的名士,死后可能就会被封为一方神灵,护佑此地。”
  艾西礼有些惊讶,“这会有人信吗?”
  “当然,信的还很多。”林连雀理所当然道,“不如说,正因为是自己封的,所以才最相信。”
  艾西礼若有所思,片刻后点了点头,“有道理。”
  “林老板,悠着点啊。”夏德里安闭着眼道,“当心纳尔齐斯现在就审了你这个异教徒。”
  “没事。”纳尔齐斯显然习惯了,看向艾西礼,“求知是人的本能,想问什么就问。”
  艾西礼思索片刻,问:“我记得你之前说过,在广州,同性之间的情感是被允许的,这和你们的多神信仰有关系吗?”
  林连雀喝端起茶杯,笑道:“你问到点子上了。”
  夏德里安:“那是,也不看看是谁的学生。”
  “你要点脸。”林连雀啐了一口夏德里安,“不过弗拉基米尔你刚刚提到‘多神信仰’这个词,我觉得对也不对。”
  艾西礼:“什么意思?”
  “多神信仰这个形容太西方了。”林连雀道,“我们那有个别的词。”
  纳尔齐斯:“什么词?”
  林连雀喝了一口茶,说:“万物有灵。”
  他语气徐缓:“在广州,神又叫做神灵,也是‘灵’的一种。万物皆有灵,所以神并不是全然高高在上的,很多神话故事里的神灵都有七情六欲,甚至会爱上人类。”
  “既然万物有灵,那么生发于性灵的情感就应当被承认。”林连雀说着摊开手,“在广州除了神还有妖怪,话本子里妖怪和人类谈情说爱的可不少,再说了,好多我们那的神都是雌雄同体,很难做男女上的区分,性别不用卡太死。”
  “所以没人纠结这个。”林连雀总结,“纠结起来可就没完没了了,或者说根本无解。”
  夏德里安有点听精神了,起身拿过桌子上的咖啡,灌了一口说:“你这话要当初要是写篇论文出来,估计就不会有人审柳德米拉了,完美转移火力。”
  林连雀这番话如果放在圣廷,大概会直接被判成魔鬼。
  艾西礼之前不了解广州的信仰情况,听到这里不禁有些惊讶——纳尔齐斯出身圣廷,自然是新谕信徒,且不论他有多虔诚,和林连雀这样的人在一起,必然需要不小的决心。
  而且在艾西礼的观念中,信仰问题很容易涉及到原则,如果原则矛盾,两个人很难不起冲突。
  他问纳尔齐斯:“您二位平时是怎么相处的?”
  这个夏德里安能回答:“他俩主要在床上相处。”
  艾西礼有点无奈,亲了夏德里安一下,于是老男人笑眯眯地不说话了。
  慕德兰的十二月也并不是很冷,座位周围漂浮着糖霜和肉桂的气味。
  纳尔齐斯悠悠开口:“在圣廷的观点中,这种言论确实与魔鬼无异。”
  “但是。”他又道,“魔鬼是神的反证。”
  “如果魔鬼存在,那么作为其对立面的神必然也存在。”
  “因此,靠近魔鬼,就是验证神。”
  林连雀很上道地接过话:“我就是那个魔鬼。”
  纳尔齐斯嗯了一声,说:“你也是神的验证。”
  作者有话说:


第26章 从大海到大海
  林连雀说到做到,真的送来了前往亚历山大城的船票。
  这已经是是艾西礼和夏德里安相识的第四年,由于夏德里安的身份,新年往往是他在各国忙得团团转的时候,今年赶巧,军部把他编入了前往亚历山大城的使团之中。
  艾西礼拿到船票的时候意识到,这将是他们第一次一起过新年。
  抵达圣城之后,艾西礼直接住进了朱雀坊,林连雀是个很够意思的东道主,一天三餐换着花样地带他到处吃。帝国使团会在圣城驻留一个月,夏德里安和纳尔齐斯处理完官方流程,溜出来和他们一道大吃大喝。
  纳尔齐斯带来拖欠许久的圣廷特酿,林连雀打开了林记的酒窖,正巧又有几条远东来的商船卸货,卸下来满满十箱佳酿,于是每一天都有好酒。艾西礼上一次来亚历山大城还是两年前,街上开了不少新的铺面,其中有一家卖砂钵煨出的冰糖猪头肉,锅底放干贝和茭白,再铺上炖烂的猪头肉,加香料和绍酒,上灶的时候要在盖子周围包一圈毛巾,不令走气。这样煨出来的猪肉软烂殷红,夏德里安每天都要买一锅,被林连雀笑话他这是小孩口味,在广州,猪头肉近乎下脚料,是打麻将消食的零嘴,或者谁家孩子挑食不吃饭,家里就会这么炖上一锅甜津津的肉。
  新年的前一天,艾西礼在街边看到一家卖宝石的店,不知怎么就在里面待了很久,再出来的时候带了一对耳饰。
  耳饰很奢华,用金工镶嵌着深绿色的翡翠,下边坠着浓郁的红珠。
  “呦呵。”林连雀一看就道:“辣绿翡翠老南红,不错。”
  这配色显然是送给夏德里安的,也就只有他能压得住这种又稠又浓的艳,艳得几乎要发俗。夏德里安正在和纳尔齐斯喝酒,艾西礼把耳环拿过去,对方一看便笑,直接把头发挽起来,露出耳垂,对艾西礼道:“带吧。”
  艾西礼小心翼翼地把耳针扎进去,扣上后边的暗扣。
  夏德里安喝了一口酒,耳环随着他的动作叮当作响,他今天喝的是远东送来的葡萄酒,喝久了,嘴唇上就沾着色,红发红唇配上翡翠南红,黄金泛出一点熠熠然的光影,金与红,太阳与鲜血,让人想到歌剧中杀死暴君的剑。
  圣廷有个习俗,会用金粉洗刷尸体,包裹在绸缎中下葬,夏德里安现在看起来就像那些奢华至极的骸骨,因为美到了一种极致,让人开始产生关于死的幻觉。
  艾西礼和他接吻,于是白骨长出血肉,又变成活生生的人。
  “先戴左边吧,右边的耳洞长上了。”夏德里安把头发放下来,道:“回房间之后找点针和火,再穿一个。”
  艾西礼就着他的酒杯喝了一口,很安静地问:“老师,我们什么时候回房间?”
  夏德里安慢条斯理地看他一眼,“这刚开了一瓶新酒,等我喝完。”
  艾西礼看了看满桌的酒,找到刚刚打开的那一瓶,他拔出酒塞,以一种平静而稳定的姿态,将瓶子里的酒一饮而尽。
  夏德里安撑着下巴,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喝完,接着打个响指,“我赌你喝这么快。”他说,“肯定要打嗝。”
  艾西礼:“。”
  “行了。”纳尔齐斯实在是看不下去这俩人,伸腿把夏德里安屁股底下的椅子勾出来,又在他身后踹了一脚,“快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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