闭嘴吧你[无限](125)
是它!
那个人狼!
它来报复了!!
昨天被攻击的恐怖记忆仍盘旋在脑海,鲍勃几乎一秒认出了对方的身份。但是对方根本就不是来叙旧的,只见他身形一晃,踩着屋顶,接力冲向鲍勃!
面前刮过一阵可怖的狂风!
鲍勃根本来不及跑,他出于本能,微微蜷缩了一下身体,将手臂挡在身前,保护腹部最柔软的那片区域。没想到竟不偏不倚挡住了较为致命的一次攻击!
恐怖的撞击与剧痛同时袭来,鲍勃的身体仿佛是一张纸片,被瞬间掀翻,甚至顺着楼道上升的角度飞去。
击碎玻璃的巨响在耳边炸开,鲍勃个人重重地摔在大街上,身体好像被撞碎了一样,鲍勃疼得眼冒金星。
他脑袋也被摔晕了,感觉五脏六腑都在悲鸣,但求生的本能还是让他扶着地面慢慢站起身。
没等他彻底回神,那个高大的身影也从二楼楼道,被砸碎的彩绘玻璃窗口一跃而出,精准无误地落在距他只有百来尺的地方。
鲍勃用阵阵发痛的手捂着腹部,踉跄站起身时,胸口的疼闷让他即刻呕出了一口粘稠的鲜血。
趁着月色,他终于看清了对方是个什么样子。
虽然他佝偻着身体,到身高绝对接近,哦不,绝对超过两米以上!非常普通的贫民衣着紧紧裹着手臂肌肉,好像随时都要崩裂衣服一般,十分不不合身。
鲍勃在他身后似乎看到了狼尾,只是月光朦胧,他看的不真切。
而那张脸……
……
那颗完全被黑色头套包住的头只勉强露着一双眼,跟他妈的银行劫匪一个打扮。
他为什么攻击我?是为了昨天的事报复?!
鲍勃一边咳着鲜血,脑袋飞速运转。
如果对方只是为了报复,那为什么不去先那几个王八蛋?尤其是那个死老登,明明是他先开得枪!
还有那两个女的,她们两人一看就很容易弄死,凭什么是他?!
又惊恐又愤怒,他忍不住猜想,是不是其他人已经被眼前的人狼杀害,而他因为回来了…成为了对方最后一个目标?
或者……
或者他是为了昨天那只手?
意识到这点之后立即从口袋里取出那枚装有碳化手臂,打开袋子,丢给了人狼。
没想到戴着面具的人狼居然被那只摔在地面的碳化手臂逼停了脚步。
似乎受到了惊吓,人狼表现出了很明显的恐惧。慌乱的它想靠近手臂,又害怕地退开几步。
而后它匍匐下身,像一只受到威胁的狼,竭尽全力威慑面前的危险。
但这也持续了几分钟,在周围居民听到响动,准备出来查看的动静逐渐增多后,它便害怕地慢慢后退,最后转身,飞快地逃跑了。
只留下傻眼的鲍勃。
这…这就吓跑了?
这玩意居然有这么大的威力?
捂着伤口,他看向地上的碳化手臂,又注意到周围居民已经冒出了头。沉默片刻,他咬了咬牙,迅速捡起地上的手臂,重新塞回口袋里,趁警察和其余人到来之前,赶忙离开,以免多生事端。
被吓跑的人狼将屋顶当成了快速通道,飞快奔跑。直至跑到一片盛放着白色玫瑰的花园。
隔着老远,他看见一个扎低马尾,屈着一边腿坐在边缘石块上的漂亮家伙,才放慢步伐,跳到他身边去。
知道他来,漂亮的家伙没有抬眼。
“我只是看他不着急,要你去吓一吓人家。”把玩着一朵盛放的白色玫瑰花,游因托腮,神态慵懒,“你可别真给人打死了。”
“死不了。”
阎知州被他吸引,缓步走到他身边,低声道:“他很耐揍。”
游因挑眉看他,嘴角又勾出一抹淡淡的笑。
“比我还耐揍?”
阎知州:……
怎么这么记仇?
很难不怀疑这小子现在故意这么折腾他,都是为当时的一揍之仇。
像在哄生气女朋友,阎知州握住游因的手,低声说:“让你打回来。”
“打不过,也不过瘾。”游因却笑意盈盈,用手背拍了拍阎知州的脸颊。
“熬着吧。”
他说完,便从石台一跃而下。
轻巧地落在白玫瑰花丛边,游因取过一块石头,往花坛中心砸去。
石块在土地平面滚动了几圈,随后便停在了某一处枝丫下。
随后,盛放着玫瑰花的花坛泥土地蠕动了几下,慢慢将石块吞没。
第124章
如果根据吞噬石块的速度来判断, 很容易造成一种,这片土地的流动性高于沼泽的错觉。
但游因亲眼看着土地主动张开了口,将那块石头吞下, 在片刻不明显的蠕动之下,又把石块给吐了出来。
咕噜咕噜一声回响,石块在花坛外侧的砖石地上滚了好几圈, 碰到了边缘才堪堪停下。
游因看着那块石头,莫名看出了一种嫌弃感。这让游因产生了一种, 这片白玫瑰花的花园是活着的错觉。
不, 说不定不是错觉。
根据阎知州提供的资料显示, 这片花园以食人为主,而且每次吃完人,就会盛放出一大片娇艳欲滴的白色玫瑰,朵朵饱满, 颗颗肥硕。
只是现在还没发生惨案, 白玫瑰花的花苞都蔫垂着头, 大片大片的绿植枝叶也像是霜打的茄子,有气无力。
游因没有太靠近花丛和那片土地, 鞋尖像勾球一般,快速勾起一颗不算大的石头, 用皮鞋头部平坦的区域,将石头捞起,以至悬空, 再像踢球一样,反脚踢向花坛。
干完这件事,他有点想向阎知州犯贱,回头说一句“我小时候在夏威夷学过射击开飞机开车游泳潜水拆弹”之类的台词, 好凸显出自己踢球技术的含金量。
后来想想还是算了,没有版权的事不好瞎搞。
落进花坛里的石块很快被蠕动的土地吞没,又立即像吐瓜子仁一样被喷了出来。
画面特别好笑,游因忍了一下,才没继续往里头踹东西。
即便没有回头,游因也能从气息和热意判断出对方已经来到了他的身边。
于是,游因的主意就又打到了他的身上。
爪子坚硬,反应速度极快,功能性强大,办事效率也高。
嗯。
狼属于犬科,应该喜欢刨土,就是不清楚狼人喜不喜欢。
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一大堆,游因思绪纷呈间,又想到了之前思考过的一个问题,刚好阎知州在,他便随口问了一嘴。
“你接触的人里,有没有人表现出离开城镇的意愿?”
阎知州作为一个警探,平时接触的人没有一百也有五十,再加上需要寻访问证什么的,谈听到的消息自然不少。
但游因问的这个问题,阎知州却从来没有听谁提起过。
不论是高高在上的皇宫贵族,富贵商贾,还是被生活压榨,每天在码头搬运重物,衣不附体,收到的工钱只能勉强维持温饱的搬运工人,似乎都没有提过要离开城镇。
是不想吗?
阎知州沉默片刻,摇了摇头。
“你不觉得奇怪吗?”游因又开口,“这么危险的地方,城镇里的人居然都不想离开…这是为什么?”
“不想。”阎知州回答,又补了一句,“也可能…不可以。”
游因心里本来就已经罗列出了好几条不可以的原因,但把这事儿翻出来,和阎知州再滚一遍舌尖,竟让他又萌生出了新的猜想。
尤其是这句不可以,似乎点到了游因。
扎着低马尾的漂亮侧过头,垂在身后,在风中飘散的长发被渡上了一层淡淡的银月白。
游因不犯贱的时候,身上的清冷和凉薄确实轻易地肉眼可见,被月光这么抚弄着,便更觉得疏离。
这股疏离亦让人着迷。
但他更喜欢游因犯贱的样子。
尤其当他侧过头来,对阎知州挑起眉毛,那种胸有成竹又自信慵懒的样子,简直漂亮得不像话。
“就像我们一样?”
……
轻薄水润的唇一启一合,阎知州却被“我们”这个同盟词勾心猿意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