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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弟(158)

作者:阿凝凝 时间:2023-05-29 11:33 标签:种田文 美食 狗血 乡土

  白秋交代完便转向旁边那把带泥的番薯。
  “这秋小主要怎么做?”
  明巧用扇子点了点绿葱葱的番薯叶,他见多识广,很多美味的菜都吃过,唯独不爱吃婆婆草和番薯叶。无他,这两种是给穷人吃的,饥荒的年月,山上挖不着其他野菜了,村民们没别的选择,就挖点婆婆草番薯叶回去。婆婆草口感发苦,番薯叶口感发涩,两种菜拌了就是给鸡吃,鸡都不爱吃。明巧很好奇白秋会怎样料理它,白菜豆腐汤兴许还能玩出几道花样,普通的番薯叶又要如何塑金身呢?
  这位浑身烟火气的小哥儿,模样是好的,人到底还是天真,明巧猜到锦玉喜欢他是冲着他那不同于常的独特,吃腻了鲍鱼熊掌,想吃几碟清粥小菜调剂调剂,可清粥小菜终究是清粥小菜,人要是吃一辈子清粥小菜,嘴巴里还不苦死了!
  果然,和明巧预想的一致,白秋洗好了番薯叶,就用水简单焯了,淋上醋汁香油随便拌拌,并没有加什么特殊的。最后的“硬菜”虾,做法就更简单,从头到尾,只见他放了葱姜蒜猛炒,带着锅气味道是一顶一,可吃起来嘛,不过就是普通的炒河虾罢了。
  明巧是这样想的,但是等阿苦把汤还有饭端上桌,他入了席,气氛又有些变了。
  白秋放在外面吃饭的桌子是农家吃饭用的小长桌,一次可容纳多人,桌子腿矮,坐在桌前,米饭要捧在手心里吃。阿苦给明巧盛了满满一碗饭,明巧第一次近距离观察它们,颗颗细米晶莹软烂,蒸的恰到好处,稻草的清香就着院子刚松过不久的泥土,给人种极惬意的兴头。
  盛米的碗是公鸡碗,一只栩栩如生的大公鸡印在上面传导着米的温度,这种沉甸甸的温度,不知为何,竟把明巧的食欲提到最高。咕咚着白菜豆腐的汤锅也开了,上面的猪肉渣炖的软糯腻滑,一抹淡淡的油色在清清的汤面上流淌。
  明巧舀了一勺到碗里,汤汁渗的极快,泡的软趴趴的叶子耷在米饭上,明巧扒了一口,香!再夹一只虾,连头带壳地嚼碎,盐粒迸发在嘴里,咸!白秋适时递上一筷子番薯叶,酸,涩,苦,还有胡椒粉的辛辣一齐冲上头,那种说不出的味道,饱含着农家人的辛苦、质朴、还有柴米油盐热烘烘的小日子滋味,这种滋味,明巧从未在天香楼体验过,西廊桥也没有,他吃过那么多大厨,天南海北,跟着师父走了那么多酒馆名店,只有这一刻,这顿饭,让他吃到感动!
  微风拂过瓜架,架子上攀爬的喇叭花轻轻抖落,院子的旮角,两条狗正专心地埋头于各自身前的饭盆,炊烟袅袅,岁月静好……
  怪不得锦玉情愿掷千金也要博美人一笑,此时此刻,此情此景,明巧才终于明白了白秋的好处。他不是那种傻乎乎你想逗着他,看农村傻哥儿发春动情是什么模样,他是那种你想赖着他,想他这样窝心地陪着你,守着一个小院,一条长桌,简简单单地过一生。


第205章 小鸡炖蘑菇
  “中午吃了虾、菜和豆腐汤,晚上秋主儿还要做吗?”
  一小盆家炒虾见底,小黄泥锅盛着的豆腐汤也见底,明巧抹抹嘴,意犹未尽竟开始打听起了晚上的伙食。
  老天!求晚间那席饭锦爷别回来,这样他就又能蹭一顿了。
  “还是要做的。”耳边传来让人满意的答复。
  白秋正伸手收着桌子,中午整了两道菜一锅汤,以为三个人吃足够了,结果吃着吃着,米就见了底,菜也都吃空了。白秋没想到明巧的饭量那么大,他看见阿苦吃到一半就停了,只喝了两口汤,虾不动就放在那等自己吃,心里便明白阿苦是没有吃饱的,所以,白秋打算晚上那顿尽量做的丰盛点。
  锦儿白天已和他说了不回来,要在村子盯花田,昨晚上朝晖叫了小芹菜给他送了新鲜的瓜菜,现都在厨房里堆着,白秋想起那一篮小土豆专门为他采的蘑菇,以蘑菇为主食,做点什么好呢……
  “朋友送了些雨后山上刚出的小蘑菇,不知先生有什么看法?”
  白秋一时想不出来,就转头问明巧,他看的出明巧是会吃的,自己用来提味的贝丁,明巧张嘴就给了个更好听的称呼,瑶柱。白秋觉得明巧一定是在大酒楼里说书过,否则,这些厨娘师傅才研究的细枝末节他怎么如数家珍呢。
  果然,一听白秋把话题丢给他,明巧便更滔滔不绝,先是很懂路数地问:“是什么蘑菇?”
  等白秋拿出一筐子黑黢黢的野蘑,立马眼冒金光,说:“这是榛蘑!”
  “是榛蘑。”白秋点头。
  他在花溪村时上山采蘑菇,采的也都是松蘑,榛蘑这些。前者比后者肥厚,后者比前者味道鲜美,尤其雨后的榛蘑,更是滑嫩爽口,洗干净炒五花肉,或者剁成丁煮蘑菇粥都是极好吃的。
  白秋想,要是明巧想喝粥的话就最好不过了,晚上熬一点粥,他炒几个青菜拌几个凉菜,吃不完剩下也无妨,明天兑了水依旧可以吃,但明巧却点明了要吃鸡。
  “这种榛蘑,炖鸡才不枉费人辛辛苦苦地从山上把它采回来。以往我吃的鸡,都是加了红枣枸杞,再不就冬虫夏草那种清汤寡水的鸡,吃的我都没味了,现在有了这篮蘑菇,可算能吃一回浓汤鸡,就是不知秋主儿会不会做。”
  “浓汤鸡?你说的是我们农家人大年夜做的吧。”白秋了然地笑笑。
  小母鸡炖蘑菇,以前年景好的时候,家家户户都吃。他们村子最常见的年夜饭,一个是杀猪菜,一个是酸菜火锅,再一个就是这小母鸡炖榛蘑。说起小母鸡炖榛蘑,是麻烦也麻烦,简单也简单,麻烦呢,就麻烦在它的材料和柴火,简单也是在这。
  这种炖菜,用小锅是炖不出味的,须得是那种大的铁锅,再往灶里塞了满满的柴火熏出来,一开盖,那滋味,直扑人鼻!吃一顿,一年嘴巴里都有肉香。
  “我们家养的小鸡不能动,我让阿苦去街上买一只,至于炒菜,就炒个螺,炒个青笋吧,都是朋友在山上摘的,河里捞的,送过来只呆了一夜,保证新鲜!哦,先生要是没事,也可以和我一起做。”
  “我?我能做什么?”
  “就帮我剪个螺吧。”
  白秋说完又回厨房背出一个全新的竹篓,和装虾的那篓一模一样,唯一的区别就是这个篓里装的是沉甸甸的田螺,都拿盐喂过了,只要再提清水清洗清洗,剪了屁股就可以下锅。
  “这活儿我喜欢。”明巧欣然应允。
  只要别让他去做砍柴刷锅那种力气事,他都乐得参与。是啊,这是比他看着人忙他吃有趣,小院里大家该劳动的时候劳动,该乐呵的时候乐呵。秋主儿的平易近人是真的,不是演的,人家都叫他别把自己当奴才了,他再唯唯诺诺就没意思了。
  “明天我给哥儿说完书,哥儿再做饭,我还来打下手。”
  心里没了主仆的界限,明巧的称呼也跟着变。白秋喜欢他这种称呼,他和明巧聊天,没聊出小师弟的结局,却聊到自己的生意上去。
  “秋哥儿想做生意?”
  明巧一手剪掉一个螺屁股,仰起脸看向正在搓洗蘑菇的白秋。
  白秋敛着眉没说话,心里却是:想啊,想的都快发疯了,他想给锦秋记做糕样,想去天水街开间小酒馆,想在某个不知名的村镇,有一个自己的摊,卖什么不重要,重要的是由他自己经营。
  他其实特别希望靠自己也能赚钱,他有了地方落脚,有了男人相靠,听起来似乎一切都已圆满,可他毕竟是个男人,是男人,哪怕是雌伏的那方,依然是有进取心的。
  白秋的进取心不大,他不奢求自己做生意能做成锦玉那样,他只盼着有个属于自己的地界,要自己全权说了算,将来的日子,再少也有十好几年那么长,如果不做点什么,空出来的时间要如何打发?
  白秋注定不会有孩子,总不能要他把时间都花在床上,从小兔子一路锤炼成老兔子?哦不,他已经是老兔子了,他早就不年轻了。
  “你是不是觉得我挺异想天开的?”
  当着别人的小,连个名分都没有就想着开铺子做生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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