酩酊不醒(124)
“没有,我说我的猫。”
余醉把电话挂了。
“这汪阳做的,糖太多了。”
他从壁橱里拿出新的一罐,打开递给弟弟。
陈乐酩捡一颗丢进嘴里,觉得好吃就喂给他一颗。
余醉张嘴吃了,问他下面怎么样,疼不疼。
提起这个陈乐酩就恨不得把嘴撅成雷震子。
“疼倒是不疼,但是很屈辱!”
“你真知道屈辱就不会24小时站岗了。”
“我!”陈乐酩生气的同时,震惊自己居然完全没有办法辩驳,只好委屈巴巴地望着他,“我十八岁半的时候第一次梦遗,就是想的你。”
余醉看他的眼神像在看个智障:“不然呢?”
“……”
陈乐酩也懵了。
对啊,不然呢?不应该吗?
不想哥哥还能想谁呢?
“可是我第一次梦遗是想着你,后面每次都是想着你,从头到尾只想过你一个人,是不是不算太淫乱?我不想我在你心里是个浪荡的男人。”
余醉拍拍他脑袋让他放心。
“你不是浪荡的男人,你是浪荡的狗崽子。”
-
狗崽子浪是真的,招人疼也是真的。
今晚由陈大厨掌勺,余醉打下手,做了简单又家常的四菜一汤。
这么有限的发挥空间,他还知道照顾下汪阳和秦文的口味。
余醉做的那锅牛骨鸡汤太多了,骨头砍得又大,家里没有碗能装得下。
陈乐酩就从吧台拿来四个喝啤酒的大扎啤杯,把汤装扎啤杯里。
今晚没人喝酒,一人一杯滋补骨汤。
汪阳提议让陈乐酩讲两句。
陈乐酩正捧着一根比他胳膊还粗的牛骨,拿吸管让他哥吃骨髓呢,猝不及防被点名,还腼腆上了,“这么多哥呢我讲两句啊?”
“你讲三句也行。”余醉说。
“好吧,那就讲一下。”
陈乐酩把骨头给哥哥,抽出张纸擦手,站起来举起自己的汤杯。
类似的场合陈乐酩经历得并不少。
从小到大很多次开学典礼、颁奖典礼、生日宴会、名流晚宴,他常常被推出来发言。
从不怯场,落落大方。
被哥哥高举过头顶的孩子,到哪里都不会低人一等。
但在自己家里一本正经地说点什么还是头一次。
陈乐酩开口前还清了清嗓子。
“以前每年过生日,我都不知道该许什么愿望,因为我的愿望全都被哥哥实现了,不需要等到过生日的时候特意许,哥哥就说:那你就许愿陈乐酩永远开开心心。”
“六岁的愿望是开开心心,十九岁了我哥还让我许愿开开心心,我问他,怎么来回来去就这一个词,没有什么更高级的祝福了吗?哥哥笑笑没有回答。”
陈乐酩说到这里,转头看余醉。
灯光在他眼底打下一层碎光。
那两团为哥哥燃烧的火焰跳动得愈加热烈。
余醉也静静地看着他。
如同过去十四年里每次在台下看着他时一样的欣慰和赞赏。
“现在我懂啦,开开心心是特别特别大的词汇,要特别特别爱一个人,才会想他永远开心。”
“开心意味着平安,开心意味着健康,开心意味着没有苦难,精神富足。”
“开开心心囊括了世界上的所有好事,是对一个人最简单又奢侈的祝福。”
陈乐酩六岁时,余醉让他许愿开开心心,是因为他那时没读过什么书,不认识几个字,更没过过生日,他对生日祝福的所有想象,就只有那贫瘠的四个字。
后来他走南闯北去过许多地方,无数次刀口舔血殊死搏斗,从大山里打拼出来的孩子摇身一变成了人们口中所谓的上流人士,社会精英,他对弟弟的祝福还是这四个字。
但这四个字代表的不再是贫瘠,而是富足。
开开心心,是他拼尽自己的所有才捧到弟弟面前的,最珍贵的财富。
“叮——”
陈乐酩举着杯子在哥哥的汤杯上磕了一下,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小本子递到他面前,“我想我爱的人永远开开心心。”
余醉看到本子上写着几个字——
余醉开心清单。
第1项,冒号。
第73章 献给你的礼物【正文完】
余醉开心清单的第一项,是他用红色圆珠笔画上去的胖胖的爱心。
两周之后,他们收拾行囊,告别朋友,猫咪号重新启程,开始环球旅行。
出发的前一晚是在爷爷身边睡的。
这是兄弟俩从小养成的习惯,每开启一个新的人生篇章,都要来和爷爷报备一下。
今晚的南山很热闹。
月亮低低地挂在天上,朦胧的光晕在空中化开,像一个落了灰的大灯泡。
山里的夜晚很亮很亮,亮到能拿出本书来读,山下村庄回荡着并不吵人的鸡鸣狗吠,山上树影草丛间是不绝于耳的咕咕虫鸣。
恍惚间仿佛穿越时空,回到了儿时的夜晚。
上次来南山是余醉开车,结果走到半路就出了事。
这次他们换了条路,从小时候常走的那条山路上去。
山上人烟稀少,小路也无人光顾,只能容纳一人通行的羊肠小道两侧满是丛生的杂草。
这条路是爷爷带着他们一步一个脚印踩出来的。
小的时候,偶尔在外面玩得晚了,爷爷就会打着手电出来找他们。
爷爷的喊声粗犷又嘹亮,充斥着一股再不回来你们就死定了的刺激感,哥俩听到撒丫子往回跑。
那时的草丛特别高,高到把他们俩完全埋住,把爷爷也埋住,那他们怎么碰头呢?
爷爷就把手电打到天上。
并不算漆黑的夜色被老人的手电撕开一道明亮的光柱,余醉就带着弟弟往光柱的方向跑。
三人成功会师,爷爷黑着脸扔给他们一人一截玉米。
“天黑了还不着家,大功臣呀,玩累了吧,快吃点东西补补吧。”
爷爷凶巴巴地说着阴阳怪气的话,却还是忍不住用粗糙的手掌揉他们俩的头发。
两个孩子像两根保龄球似的被揉得东倒西歪,啃着玉米慢悠悠走回家。
孩子们在前面走,爷爷在后面跟,手里的手电筒远远地打在前面为他们引路。
陈乐酩喜欢一蹦一蹦地踩手电筒落在地上的光圈,余醉就稳当一些,每一步都四平八稳的,边走边留神观察草丛里蹦出来的蚂蚱。
看到就抓了,攥在手心里。
走这一路他能抓到一小把,回家给陈乐酩炸着吃。
后来爷爷生病了。
他们就再也没有晚上出来玩过了。
后来的后来,很久之后的后来。
爷爷老去了,他们长大了。
这条路再没有人走过了。
它随着童年的回忆一起,在两人的心中荒芜。
“原来这个草才这么高呀!”
陈乐酩挤在被杂草盖住的羊肠小道里,用手比量堪堪只到自己胸口的草叶,眼睛亮亮地看着哥哥,“我小时候觉得它高得吓人,比天还要高,都能把我们埋住。”
余醉正拿着棍子挥打杂草开路,闻言随手揉揉他脑袋。
“小孩子就是会被草埋住。”
“那爷爷呢?我记得爷爷也被埋住了。”
余醉的动作停顿了下,轻声说:“因为我们遇到爷爷时,他已经很老了,人老了会变得很小。”
陈乐酩抿抿嘴巴,有点难过,扑上去抱住他。
“哥哥也会变老变小吗?”
“会的。”余醉坦然承认。
他不再畏惧向弟弟展露自己的脆弱,也不再恐慌他们之间不对等的时间。
因为弟弟有教给他,爱一个人不是爱他光鲜亮丽的强大时刻,而是即便见到他最不堪狼狈的一面,却不会嫌弃他那时的无能或怯懦,而是心疼他紧捂着不肯放开的伤口。
果然,弟弟哼哼哧哧地往他身上一跳。
“那等哥哥变小了,就由我来做哥哥吧,我给你抓蚂蚱吃。”